南京自贸片区“家门口”的巡回审判点正式启用
2023/9/27
本报讯 今年是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是江苏自贸试验区挂牌四周年,也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9月21日,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南京自贸片区)正式启用,对于拓展“海地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建设自贸试验区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党工委书记杨学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共同启用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南京自贸片区),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出席并致辞。
花玉军表示,在南京自贸片区设立巡回审判点,与南京中院共同探索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举措,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自贸试验区实施提升战略三年行动方案,提升海事司法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的务实举措,对于拓展“海地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建设自贸试验区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南京海事法院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肩负起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南京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
王伟在致辞中表示,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此次揭牌是新区法治园区建设的一件大事,将有助于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涉及新区海事、港口物流等纠纷的解决,进一步提升区域司法协作水平,为区域协同发展和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期待南京海事法院巡回审判点、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能够深化交流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倾力将新区打造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驰发布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措施涵盖搭建联动平台、加强专业交流、集成智审系统、扩容解纷平台、完善流程规范、创新审判机制等十五项具体内容,实现了政治站位和司法理念“双提升”、司法联动和多元解纷双赋能、专门法院和专业审判“双叠加”,既发挥了海事法院对港航企业的专门保障职能,又发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国际商事、知产、金融、破产、劳动争议、执行等全链条多维度司法保障职能,将助力“开放自贸区”“创新自贸区”“创业自贸区”“宜业自贸区”“数字自贸区”“诚信自贸区”建设。此外,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发布了《南京海事法院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等纠纷类型,助力保障自贸试验区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外贸物流经济秩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揭牌当天,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任审判长在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自贸区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敲响了巡回审判第一槌。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业务委员会、省保险学会以及南京自贸片区港航企业等有关代表参加活动。
全媒体记者 韩正莲 通讯员 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