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入驻南京片区 为自贸区企业提供“家门口”一站式仲裁服务
2023/12/26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部署,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打造江苏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12月20日,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在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共同举办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入驻自贸区暨涉外法律服务论坛。市司法局、市中院、市贸促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台办、市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工商联、江北新区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海事局、金陵海关、南京港边检站、省市律协相关领导及园区企业代表、法务、律师、媒体7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入驻仪式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兼秘书长、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主持,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友明、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伟共同启动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入驻。
入驻仪式上,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布了自成立以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五件涉外仲裁典型案例,涉及国际货物买卖、跨境投资、并购重组、国际旅游、航运物流等领域。
同时,南京仲裁委分别与市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江北新区综治局、南京公证处、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市律协、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宁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江北新区国际数字贸易与数字金融调解中心等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集聚涉外审判、公证、调解、法律查明等法律资源,整合各方优势,打造“涉外法治综合服务平台”。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友明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工作,推动南京仲裁在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自2020年8月成立至今,已累计受理涉外因素案件272件、争议金额17.4亿,为服务全省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南京有实践、有基础、有条件发展得更好。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入驻自贸区是一个新起点、新契机,南京仲裁办要加快推动仲裁发展,特别是涉外仲裁发展,真正在开放一线服务开放发展,在融入企业发展中融合仲裁服务,探索更多代表高质量开放发展的新举措,增强南京开放发展竞争力和服务对外开放功能。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其中将“打造国际商事仲裁新高地”作为15项重点任务之一予以推动,要求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打造涉外仲裁一流品牌,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对此,省司法厅对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以先导区建设为引领,助力打造国际化法治高地。二要以中心改革创新为关键,进一步激发仲裁发展活力。三要以深化交流合作为重点,不断提升涉外仲裁影响力。通过推进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激发仲裁发展活力,将中心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全国一流、长三角领先”的仲裁机构。
涉外法律服务论坛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茹洋主持。
南京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小君、方达律师事务所南京办公室合伙人颜严分别以《企业“走出去”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东南亚跨境投资法律风险及防范》为题,对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可能会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提示,并提出了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圆桌对话环节由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主持,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张晗庆、南京仲裁办国际仲裁部负责人于丽玲分别从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和南京仲裁委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分享;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副部长张鸣解读了涉外公证以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有关实务;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张鹏交流了涉外法律查明问题;市贸促会法律部部长邹锐锐分享了涉外商事调解的新动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法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石斌从企业角度阐述了涉外商事纠纷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自贸区是深化改革的“探路者”和开放创新的“试验田”,在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中承担了重要使命,也对国际仲裁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入驻自贸区,是南京仲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的具体实践,将为自贸区企业大踏步走出去、高质量请进来提供“家门口”一站式仲裁服务。
通讯员 仲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