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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北报

2024年01月12日
专题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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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强化集成创新 推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 40条”

2024/1/12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新区“招大引强”的底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新区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近日,新区重磅推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40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市场经营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以全流程精细化服务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面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和《南京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更大力度推动新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更高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更高层次鼓励探索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推动新区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城市建设新标杆,坚决扛起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做示范”的新区担当。

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全链通”线上平台提供开办企业全程网办,提供“1+N”套餐服务,企业可以自由组合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及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就业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优化企业登记各环节审核时间、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环节审核时间累积用时不超过8小时;降低企业开业成本,为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新区税务局)

推广“一业一证”改革

在更大范围实行“一业一证”+“证照联办”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探索行业综合执业制度,逐步拓展参与改革的行业领域,制定相关行业综合执业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和综合监管制度,压减申报材料。企业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单即可开业,实现“证照联办、许可合一。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面推进“一照多址”改革

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允许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本辖区内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增加经营场所。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行市政公用接入站式服务

推动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市政公用报装服务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报装、维修过户、缴费、查询等网办业务。对客户接入工程(水、电、气网)涉及的规划许可、占用绿地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受理材料,大幅压减审批时限。健全水电气网(宽带) 联合报装机制,将水电气网报装及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运办理、一站服务、一窗咨询。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建设与交通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新区供电公司、江北公用(远古水业)、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延伸供水企业投资界面

2021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供水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实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零投资”。建立政府、行业共担的接入工程费用支付机制,结合地方财政状况、用水价格调整情况等因素,研究建立供水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由地方政府承担的部分,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责任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江北公用(远古水业)

推广不动产登记网点延伸服务

推广应用面向街道、银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并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线上办”等业务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推进联合验收

进一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强化联合验收制度,简化验收环节,优化验收流程及时限整合验收结果。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与交通局、行政审批局)

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重大破产府院协调等机制,推进“僵尸企业”依法妥善处置。完善实施方案,解决企业破产衍生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或设置专窗负责办理司法清算有关的各项事务,进一步明确办理承诺时限,进一步提高破产事务办理效率。建设破产办理一体化联动平台,完善办理破产案件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机制,实现破产案件相关信息“一键查询”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新区税务局)

(二)着力打造优质普惠的要素环境

保障高品质产业空间用地

围绕工业用地整备、改造、收储、战略留白等,采取区区合作、央地合作、政企合作等多种模式,打造成规模、高品质的产业空间。采用“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模式,以“微利”价格进行分割销售。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促进重点产业供应链供需对接

进一步完善推广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促进重点产业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合作。鼓励大型生物医药企业(集团)在本辖区内设立全球采购中转中心,为需要低温储藏、运输的生物医药产品打造高水平高标准的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特色增值服务。采用区块链技术,为医疗器械和药品等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从源头到消费的“端到端”“可视化”供应链信息服务,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优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江北新区子平台

进一步丰富平台产品供给,优化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多元化需求。落实市级设立“专精特新保”融资担保产品,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深入挖掘本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特色服务功能板块,补充展示供应链、股权融资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用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财政局)

不断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大力推进“信易贷”平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深化信用贷款产品创新,不断优化功能,提升融资体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加大对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严格落实各类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支持力度,精准释放政策红利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中介服务机构要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应自行承担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新区税务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各相关单位)

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

将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帮助有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

(责任单位: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大力推广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通过江北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发布线上培训政策和办理方式、大力宣传推广线上培训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升平台知晓度;在线下人社大厅派发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操作指南,并指派相关工作人员专门指导企业、劳动者正确使用该平台。

(责任单位: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三)持续优化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清单制度,实行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拓宽“跨省通办”覆盖范围,积极与长三角区域其他地市加强跨区域协作,形成联办合力,建立“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联盟。加强自身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事项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畅通邮寄渠道,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调度,及时收集工作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提升智慧政务服务能力

持续迭代升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便利度。推动线上和移动端申报、受理、办理等深度对接,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互认互用、高频事项一网通办、高频政务事项和“一件事”跨省、市、区一网通办,减少“多地跑“折返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扩大江北新区与南京市、新区各部门之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拓展电子印章跨区域互认互通试点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

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

做好技术保障,推动电子证照、政务数据地域授权和场景应用,实现电子证照库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办理相关事项直接“亮证亮照”,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推进投资建设领域电子证照“一次生成、统一流转、互认共用”,实现发证率.用证率达100%;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平台已审核材料,压减企业申报材料。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改革,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工业仓储、科研办公等产业类项目,实现工业用地项目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进“竣工即投用”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运用联合验收、多测合一、消防审验改革,实施技术服务与行政审批分离,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阶段联合管理和协同服务,提升竣工验收效率,缩减建设项目交付时间,推动项目尽快竣工投产。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与交通局)

优化辖区内重大项目审批

为重大项目用地供地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分段办理等方式,审批审核即来即办,优化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构建高效运行的重大项目全流程管理模式。开展重大项目“精准代办”服务,制定重大项目代办服务清单,开展重大项目辖区内“接力代办”协调推进服务积极对接运用市级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全周期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接入“苏采云”系统,实现对政府采购事项全生命周期闭环式智慧在线监管。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四)加快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环境

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

推动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

(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群工作部)

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

整合各类要素资源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提升基础服务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全周期科技孵化成长体系提升孵化育成能力。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特殊领域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推进在线监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建设,深化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企合作,强化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建立“行刑、民”一站式维权受理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跨地域、跨平台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新区人民法院)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

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业务,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在知识产权咨询、运营等领域培育专业化、有特色的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构建“专利池”。

(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优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

建立柔性人才引进创新平台,采用兼职、顾问、项目合作、退休返聘、联合培养、短期项目工程、“双聘”机制等方式开展柔性引才。完善人才引入机制,加强人才引进激励力度,提高柔性人才的待遇水平。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强化新区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强化应用场景打造

围绕优势产业链高端发展、未来新赛道前瞻引领、智造升级数字赋能等重点领域打造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数据安全性、数据可得性、商业模式成熟度等因素,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应用场景开放。鼓励多维度、多领域智慧应用场景创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探索多元参与的应用场景建设模式,摸排、遗选和发布一批核心场景需求榜单,鼓励市场主体揭榜攻关。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五)全力建设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提升司法数字化服务能力

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法院网上办案流程信息进一步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互联互通。建设“江北新区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实现从鉴定评估提起、辅助审查、机构确定、委托办理、机构审查、材料移转、机构实施、出具文书等节点的全程留痕,更好服务审判执行。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批局)

切实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司法机关依法及时办理涉及经营主体的各类案件,审慎使用强制措施。深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审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依法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批局)

大力推广使用网上“证据交换”

细化制定适用于本地的“网上交换与质证工作方案”,在诉讼服务网和线下大厅宣传推广网上证据交换操作流程;逆择试点庭室选取典型案例对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工作进行尝试,推行网上“证据交换”,推动诉讼服务不断升级,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司法服务的同时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

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审判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法院接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推进法院准确查找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快速推进诉议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业领域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效结合,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等级制度及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和评分制度,合理确定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建立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对承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在随机抽查过程中通过标签进行分类匹配,提升随机抽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监管效率。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

健全行政执法监管制度

落实省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件精神,相关部局可探索出台本领域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行业领域分类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鼓励执法人员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容缺监管。

(责任单位:综合治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各相关执法单位)

深化政务诚信建设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政府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做好投诉受理、核查办理、及时反馈、跟踪回访等工作。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精彩靶向解决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问题。落实好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政策,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针对重整企业制定税务信用修复、金融信用修复等修复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新区人民法院、新区税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六)加快构建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积极发挥“服开+自贸”叠加优势,围绕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生命健康、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对标RCEP.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要素跨境流动、绿色低碳、贸易争端解决方面深化压力测试,形成更多引领性成果。

(责任单位:自贸区综合协调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各相关单位)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持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结合市场需求,探索拓展鲜活易腐品绿色通道适用范围,提升鲜活易腐品通关效大实施进商早笔三方平信检验横式 对符会务件的企业配置AEO(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专属海关协调员深化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优化外商投资服务

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深入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特殊作用,依托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自贸区仲裁院建设,完善涉外商事纠纷仲裁、调解和诉讼“三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

(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新区人民法院)

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管理

完善外籍人才引入机制,建立柔性人才引进创新平台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将国际注册会计师、精算师、建筑师等知名度高、通用性强的职业资格作为高层次人才评价参考。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新兴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持续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并联办理。对急需紧缺人才缩短永居证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针对特需国际人才,打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优质的人才服务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安分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探索跨境资金流动便利化管理

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简化进口付汇核验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以信息共享方式实现银行电子化审核。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推动设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发挥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申报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提高试点会商效率,对符合条件的试点基金企业成熟一家、准入一家,推动获批企业试点项目加快落地。

(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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