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文化产业新增长点 浦口微短剧“登攀”计划启动
2024/8/6
当代人快节奏生活中的电视剧是什么样?一分钟知晓剧情,两分钟情节跌宕、短小精悍、节奏紧凑,这就是微短剧。为适应新时代媒体格局、传播方式,浦口区推动实施“剧”荟浦口·网络微短剧“登攀”计划。
8月2日上午,“登攀”计划发布仪式在南京国家农创中心正式举行,江苏省作协党组书记郑焱,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勇,浦口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国平,江苏省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发孟,江苏省网络视听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季建南,新华日报社副总编、中江网董事长、总编辑杭春燕,江苏安立丰控股集团董事长张霆辉,浦口区领导范明辉、赵业亮等参加。
郑焱表示,浦口区发布网络微短剧“登攀”计划既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培育发展文化新质生产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希望与会代表们共同聚势赋能,在产业政策的引领和扶持下,在浦口区有关部门的具体组织协调下,使微短剧产业真正成为南京浦口文化产业的又一重要增长极。江苏省作协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包括浦口在内的全省各地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为创作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发布仪式上,浦口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明辉致辞。他说,作为新兴文化产业形态,微短剧时长短、投资小、创作快,题材灵活多样,宣传效应极具特色,展现出了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围绕南京文化大市场,浦口将促进微短剧与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美丽乡村的深度交汇交融,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特点,出台一批扶持政策,集成剧本创作、取景拍摄、交流活动、上线播出、企业升规、金融支持等全流程指导,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和全市的文化产业建设工作。
随后,江苏微短剧创制中心、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中心、网络微短剧工作室举行了揭牌仪式,并以视频形式发布了《浦口区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办法》和“创美江苏”浦口微短剧免费拍摄取景地(第一批)名单。
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剧”荟浦口·首届网络微短剧大赛正式启动。
此次浦口区谋划发布的网络微短剧“登攀”计划,旨在整合上下游产业资源,集聚高水平创作团队,搭建区域性交流平台,以一站式的服务体系和一体化的政策支撑,催生更多接地气、有内涵、受欢迎的“现象级”作品,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文旅融合,拓展招商渠道。
浦口将持续以互联网思维深入实施“登攀”计划,聚焦“微短剧+”理念,通过“精品化创作”“精细化运营”“精准化传播”,推动影视、游戏、文旅等产业互相赋能、共生共赢,全力把浦口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微短剧产业高地。
来源:浦口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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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哪些亮点
设立1.5亿元的网络微短剧产业基金,发布浦口区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办法(黄金6条),涵盖剧本创作、取景拍摄、交流活动、上线播出、企业升规、金融支持六条“黄金”新政,给予微短剧创作全链路支持,形成微短剧精品化支持体系。
与平台合作,打通微短剧的传播渠道;与高校共建,深化校地融合,导入专业力量;与媒体合作,构建传播矩阵,讲好浦口故事。
成立江苏微短剧创制中心、网络微短剧剧本创作中心,推动浦口微短剧发展的提升。
设立交汇点、中江网、省广电集团幸福蓝海集团、南京广播电视集团、龙虎网网络微短剧工作室,为创作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和创意的平台,鼓励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表达。
提供“创美江苏”浦口微短剧免费拍摄取景地(第一批),延长网络微短剧IP的生命周期,为旅游景点引流带客,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启动“剧”荟浦口·首届网络微短剧大赛,以“短剧+文旅”的方式,围绕山水浦口、诗意浦口、潮韵浦口、乡野浦口、创新浦口五大方向,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微短剧作品。
浦口区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办法
1. 剧本创作:10万元资金扶持。创作反映浦口题材、宣传提升浦口形象的剧本,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的扶持额度。
2. 取景拍摄:在本区内拍摄制作横屏网络微短剧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含服化道、摄录美、场地、器材租赁、食宿等)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正片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上线播出后,按在本区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的20%给予拍摄制作方拍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本区内拍摄制作竖屏网络微短剧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含服化道、摄录美、场地、器材租赁、食宿等)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在主要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等)上线播出后,按在本区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的15%给予拍摄制作方拍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 交流活动:支持举办各种微短剧行业交流活动,包括沙龙、论坛等,每场达到100人以上并在全国、全省或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可按会务总费用(不含往返交通费)的50%标准给予主要承办方补助,单次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4. 上线播出:区内企业出品的网络微短剧,获得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发放的《网络微短剧节目登记备案号》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正片在头部网络视听平台(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抖音、快手等)上线播出的,单部网络微短剧分账金额(购播交易额)达到200万元(含),按照分账收入(购播交易收入)的实际入账金额的2%给予扶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 企业升规:对首次纳入文化产业规上名单(网络微短剧创作相关)且营业收入逐年递增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扶持奖励(含区级其他入规奖励累计),当年按照60%予以拨付,次年按照40%予以拨付。对入规后的网络微短剧创作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每超过历年最高营业收入(从企业注册之日起)500万元,扶持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扶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区内有其他增长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
6. 金融支持:对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网络微短剧发生的银行贷款高于100万元的,按贷款合同利息金额的20%给予扶持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